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时间:2024-01-27 16:38:55编辑:小识

公积金小编为九江市民提供九江市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,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,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。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九江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。

房屋类:

1、在本市范围内,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的;

2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
3、未享受福利分房和购买住房的职工,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26%的;

1、《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职工所在单位负责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,填写单位帐号。

2、支取人身份证。

1、职工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。

2、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进行初审,确认无误后,填写《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,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或办事处)进行审批。

3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或办事处)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,并自受理提取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。

4、经审查,准予提取的,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或办事处),办理转帐支付手续。

部分提取:

1、在本市范围内,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的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、未享受福利分房和购买住房的职工,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26%的,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时,以百元为单位,但最低应保留100元余额。

2、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的,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时,以其购买、大修自住住房时的帐面余额为限;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的,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时的帐面余额为限。

1、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(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)

2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,在购房合同、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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