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律

时间:2023-11-12 11:52:33编辑:小识

规律的特点有哪些

规律具有必然性、普遍性、客观性和永恒性。规律是客观的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,它既不可能被创造,也不可能被消灭。规律是普遍的,自然界、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,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,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。没有规律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,没有规律的世界是不可思议的。

规律

1、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、本质、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;

2、有节奏的;不是杂乱的;

3、规章律;

4、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,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。 规律是客观的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;

5、谓整齐而有规则。

1、必然性

在事物发展过程中,有的联系是必然要发生的确定的联系,有的联系是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的联系,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偶然的不确定的联系。规律就是事物的必然联系,而不是偶然联系。

2、普遍性

自然界、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,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,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。没有规律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,没有规律的世界是不可思议的。

3、客观性

规律是客观的,既不能创造,也不能消灭;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,规律总是以其铁的必然性起着作用。

4、永恒性

根据规律是现象中同一的东西,那么教育规律也就是众多种类教育现象中同一的东西。教育现象,千千万万,教育的类型和形式,多种多样。

上一篇:夺命乌苏

下一篇:没有了